南都讯记者李玲 12月26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为保证新专利法的有效实施,此次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专利申请制度,便利申请人和创新主体;二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专利行政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五是加强同国际规则的衔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据申长雨介绍,这次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在多方面实现了制度上的新突破、新发展。比如在专利申请制度上,新增了优先权恢复、增加和改正制度,放宽优先权手续和申请程序要求,为国内外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在加快审查、集中审查等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延迟审查制度,使审查周期更好地与专利的市场化运作相协调、相匹配,满足创新主体多样化需求。

  在专利保护制度上,专利法实施细则也明确了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的请求条件、时间要求、补偿期限计算方式以及补偿范围等具体制度,更好地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专利法实施细则细化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明确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要求、不得实行开放许可的情形等具体内容,还完善了职务发明创造奖励报酬制度,适当提高了授予专利权后的法定奖励标准,将转化实施后的法定报酬标准调整为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给予合理报酬。

  “此外,为了与我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相衔接,新增了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明确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具体审查程序。”申长雨说。

  申长雨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抓好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更好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